厦门钨业就洛阳钼业违约断供申请仲裁暂计索赔1.16亿元
厦门钨业就洛阳钼业违约断供申请仲裁 暂计索赔1.16亿元
2026年09月21日 20:34
作者:
李子健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9月21日晚, 厦门钨业 发布公告,公司已就洛阳栾川 钼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洛阳钼业 ”)违反《共同组建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停止向洛阳豫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豫鹭”)供应选 钼 以后的尾矿并致其全面停产,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近日公司收到受理通知书。本次仲裁暂计涉案金额合计1.16亿元(暂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2001年9月9日, 厦门钨业 与 洛阳钼业 签订《合资合同》,约定合资设立洛阳豫鹭: 厦门钨业 以现金出资持股60%, 洛阳钼业 以符合选 钨 要求的选 钼 以后的尾矿、现有堆存尾矿、尾矿库使用权等资产经评估后出资持股40%。《合资合同》第十三条及附件《关于选钼以后尾矿的供应合同》明确, 洛阳钼业 以符合选 钨 要求的尾矿及堆存尾矿作价入股;第十八条约定, 洛阳钼业 负责洛阳豫鹭存续期间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证(包括采矿许可证)或批文。
洛阳豫鹭于2002年4月24日成立,经营期限至2032年4月23日,主营对 洛阳钼业 栾川三道庄钼矿选钼以后尾矿中的白 钨 矿进行 综合 回收。按照分工,洛阳钼业负责持续提供符合选钨要求的尾矿,厦门钨业提供资金、技术管理团队负责运营。二十余年来,洛阳豫鹭依托厦门钨业技术管理团队攻关,取得低品位白钨回收技术工艺规模化应用的突破。
然而,洛阳钼业自2026年6月30日起停止向洛阳豫鹭提供尾矿,转而排入尾矿库,导致洛阳豫鹭全面停产。且洛阳钼业要求洛阳豫鹭暂停对外销售钨精矿。厦门钨业明确表示,洛阳钼业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合资合同》的约定,并给洛阳豫鹭和公司造成了损失。经公司多次催告,洛阳钼业仍未履行《合资合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根据公告,厦门钨业提出四项仲裁请求:第一,请求裁决洛阳钼业继续履行《合资合同》及附件,立即恢复供应符合选钨要求的尾矿,直至洛阳豫鹭经营期限届满为止;第二,赔偿因违约断供产生的全部损失,自2026年6月30日计算至恢复供应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为5644.54万元;第三,赔偿因其要求洛阳豫鹭暂停销售导致的损失5676.70万元;第四,本案仲裁费、鉴定费、律师费由洛阳钼业承担。
厦门钨业表示,本次仲裁属于公司依法开展的维权行动,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目前案件仅完成受理程序,尚未开庭审理,仲裁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期间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文书以及后续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事项做对应会计处理。公司后续将密切跟进本次仲裁案件推进节奏,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李子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