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手机解不开密码丢草丛,导致彻底无法找回!失主是高三体育生,称训练被耽误、体考被迫改期,法院:赔6000元

2026-04-25 16:47
据央视新闻,今年3月,河南郑州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唏嘘的事件: 一名女子在路上捡到他人遗失的手机后,非但没有主动寻找失主或是上交公安机关,反倒因为 手机 设有密码、无法解锁,直接将手机随手丢弃在路边草丛,最终导致这部手机彻底无法找回。 失主无奈之下将 捡拾者 诉至法院。
最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 法院 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该女子赔偿失主经济损失6000元。 可以说,这起案件的判决,为“拾金不昧”这一传统美德明确了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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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到手机解不开密码又丢到草丛
那么,
捡拾遗失物的边界究竟在哪儿?
现行法律是如何约束相关不当行为的?
小杰(化名)是郑州市一名高三学生。 去年7月,母亲花7700多元为他购置了一部新手机。今年3月, 小杰 在夜间骑车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发现后尝试拨打电话时,手机已关机。 焦急的他当即报警。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手机被路人元某(化名)捡走。
根据派出所接处警登记簿中的记录,在民警联系上元某后,元某虽然承认自己捡到手机, 但表示,因为手机“有密码解不开”,被她随手扔进了路边草丛。 由于丢弃地点是监控死角,民警多方寻找也没能找回手机。小杰随后起诉元某,要求赔偿。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员额法官常海凤:
“小杰觉得元某捡了手机不还,还扔掉,不仅让他丢了手机,还耽误了训练,导致体考改期,精神压力也大。所以起诉要求元某赔偿共计9000元,其中包括手机损失和这些间接损失。”
小杰是一名 体育生 ,他主张, 手机丢失除了给他造成财产损失,还带来训练被耽误、体考被迫改期等影响。
常海凤说,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元某一开始不认可赔偿,庭审时的说法也反复变化。
“一开始没有提到手机有问题,后来在法官提醒虚假陈述的后果后改口说道,捡拾手机时手机发烫,电池鼓包,怕爆炸才扔掉。但是,她这个说法没有任何的证据支持,和民警处警记录也不一致,所以我们没有采信元某的辩解。”
常海凤介绍,民法典规定, 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 遗失物 的法定义务,对遗失物品不能故意损毁、丢弃。
“民法典第314条就是要求捡到别人的东西必须归还,要么及时通知失主来领取,要么送交公安等相关部门,不能自己留着或者随便处理。第316条则是还之前要好好保管,遗失物在送交有关部门之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之前,拾得人需要进行保管,不能故意损毁、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