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发布


速读:5月14日,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的“人工智能与新质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高校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学术诚信治理、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参考。
作者:韩扬眉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6/5/14 20:38:2

《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发布

5月14日,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主办的“人工智能与新质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高校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学术诚信治理、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提供参考。

《指南》首先明确了定义和适用范围。人工智能工具是指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能够对文本、图像、音频、视频、代码或其他数据进行生成、改写、分析或辅助决策的智能化软件、平台或服务,适用于研究生在开展相关研究活动、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过程中对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

在使用原则上,《指南》提出诚信使用、科学使用、安全使用三项基本原则,强调既要鼓励探索人工智能的创新性应用,又要防止不当使用和过度依赖,切实守住学术诚信、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底线。涉密与敏感内容,不得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处理。

在责任划分上,《指南》突出“谁使用、谁负责”,明确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全部内容承担最终责任,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合规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进行指导和审查。核心论点和创新贡献,必须由学位申请人自主提出并完成,这是学术评价和学位授予质量保障的基础要求。

在过程管理上,《指南》提出,学位申请人可在选题与研究设计、文献综述或现状分析、论文或成果报告撰写、作品创制、答辩展示等关键环节合理使用人工智能工具,但相关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查与论证。同时,《指南》要求在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报告中主动出具“人工智能使用声明”,对工具名称、版本号、官方网址、使用用途、具体环节、参数设置、验证过程等进行全面、如实披露,并在答辩、成果鉴定等环节原则上设置人工智能工具使用质询程序,强化过程可追溯和结果可核验。

在制度建设上,《指南》指出,各学位授予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施办法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细则,构建全过程育人指导、全系统规范保障、全流程监督管理的治理体系,并根据文本、代码、音视频、图片等不同成果形态,细化差异化的使用要求和评价规则。对不当使用人工智能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学位授予单位应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置。

据了解,在《指南》研制过程中,课题组同步开展问卷调查、政策梳理与制度比较研究,累计覆盖330家研究生培养单位、1678名相关人员参与调研。相关研究成果为《指南》文本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人工智能工具正在深刻改变知识生产方式,也对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秘书长、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杨帆在发布会上表示,《指南》的形成,是对人工智能发展趋势的主动回应,也是维护学术诚信底线、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会也同步配套开展实践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典型案例示范,逐步明确各方权责边界,为学位授予单位、导师及学生提供具体、清晰的实践参照。

主题:《指南》|人工智能工具|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