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通报博主“电车小飞”用测评拉踩车企,被判赔10万
IT之家 9 月 8 日消息,汽车博主和车评人的视频如今成了不少人买车前的“必修课”。他们分享观点、点评新车,收获粉丝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车决策。据央视新闻今日报道,江苏常州一家车企此前将一名借测评之名、行诋毁之实的网络博主告上了法庭。
IT之家从原报道获悉,这名博主曾在视频中表示:“那车真的太难开了,开那车腰疼,昨天在车内还直接把我熏得鼻炎犯了,头痛欲裂。”
据悉,这名博主“电车小飞”本名李某,是一名汽车测评自媒体博主。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7 月,“电车小飞”发布了多篇关于一家品牌汽车用车体验的测评视频,对这家车企旗下的车辆进行多方面的评价。
后续该车企选择将“电车小飞”告上法庭,认为该播主涉嫌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损毁其商誉,要求被告删除全部侵权内容,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200 万元,并在媒体上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原告代理人提出,该博主发布的多条视频涉嫌诋毁原告车企。例如生产的汽车路径规划粗糙、驾驶没有安全感,甚至还在视频的评论区发布“珍爱生命远离梦想”等言论。 其中“梦想”结合语境指代的是原告车企生产的汽车 。
该车企还认为,被告李某的评论明显“踩一捧一”,脱离了消费者正常评论事实的范围。作为有一定号召力的自媒体博主,被告发布明显有倾向性的内容,损害了原告公司的竞争优势。
不过,被告“电车小飞”一方对此不认同。在他看来, 自己只是汽车爱好者 ,与原告车企并没有业务交集, 不是原告车企的竞争者 ,也就算不上商业诋毁。
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目前的互联网环境下,“竞争”的定义已经不是以前那种狭隘、直接的联系。在某一个领域时间比较长,有一定号召力的自媒体博主,没有进行过更高的审慎义务,而发布一些明显有倾向性的内容,就应该理解为泛化的竞争关系。
法官注意到,被告李某的“电车小飞”账号主要聚焦于另一家汽车品牌的宣传推介。 他在发布作品时不仅设置了另一品牌智驾汽车的试乘试驾预约链接 ,还在账号主页的商品橱窗中添加了手机支架等小商品链接,进行直播带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