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办理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材料和途径有哪些?


速读:办理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材料和途径有哪些?
2026年07月24日 14:5

  针对商标注册人办理上市、投融资、诉讼维权等事项时需提供商标权属证明的需求,注册人可自行或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下称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商标局出具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的商标档案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内地没有营业所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企业,以及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我国台湾地区企业,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自行办理。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以自行办理,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此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注册人名义如有变更的,需提供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可以是核准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现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商标注册号清单,委托他人现场办理应当提交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邮寄办理的,还需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

  办理商标注册证明有中国商标网网上办理、现场办理和邮寄办理3种途径。商标注册人或商标代理机构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直发注册证明业务-直发注册证明申请”模块提交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查收注册证明电子文件或者不予办理原因;申请人还可以自行、委托他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或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现场办理;邮寄办理的,需要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并在信封上标注“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局已于2026年7月17日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开通了商标注册证明办理功能,自功能上线至2026年9月30日为线上线下业务办理并行过渡期,过渡期后不再接受现场和邮寄方式办理申请。(来源:中国商标网)

(编辑:刘珊)

主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办理商标注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