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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杰医疗事故案没有赢家:医生们都在关注,他到底冤不冤


速读:同年11月17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接诊医师韩杰医疗事故罪成立,因其具备自首以及医院已经完成民事赔偿予以从轻处置。 该院医生诊疗过错和患儿死亡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江西省儿童医院诊疗无相关责任: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在对患儿的诊疗行为中存在漏诊、延误病情和未及时手术治疗的过错,该过错与其死亡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几个月之后,当患儿家属来医院维权、要求封存病历时,我才知道小孩子已经过世了,”韩杰这样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据《医学界》报道,2024年6月13日抚州市医学会受当地卫健委委托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定抚州健强第五医院诊疗存有三处过失致使患儿腹股沟嵌顿疝漏诊延误肠梗阻救治:。 知名医疗大V@棒棒医生发文指出,虽然首诊医生已经提示肠梗阻,却没有请外科会诊,而是收住院保守治疗,这明确违反了肠梗阻的诊疗规范,但是按照三级查房制度,上级医师要对下级医师的诊断和治疗进审核、修改、补充、完善,上级医师才是诊疗方案的最高和最终决策者。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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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9:5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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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观察者网 宰可欣

2026年7月,儿科医生韩杰因医疗事故罪被判处实刑一年(而非网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被禁止从事医疗行业三年,判决经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他已于2026年6月11日结束了为期一年的羁押。

2026年8月3日,他接受了《健闻咨询》的采访,并首次公开回应,针对该事件称,“认可诊疗疏漏”,但否认在刑法层面“严重不负责任”。因此,2024年两岁患儿就诊死亡一事再度引发了大范围的舆论争议。

时间拉回到2024年2月17日凌晨3点左右,一名2岁男童因持续呕吐到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就诊。按韩杰的说法,家属最初只想开点滴,是他提出拍片还被孩子父亲否定。最后,家属商量后同意拍片,果然查出了肠梗阻,韩杰便安排住院补液观察。

次日7点患儿排出稀便,8点儿科主任罗刚接班共同查房,查阅病历和报告后指示继续补液观察,韩杰写完病程记录正常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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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患儿拍的片子

期间,韩杰的提醒让患儿父亲陆先生感到有些奇怪。“韩杰说今天正好有个儿科专家在医院会诊,可以请过来看一下,但需要5000块钱现金作为专家会诊费。”陆先生有些疑惑:“谁现在出门会带5000块钱的现金?我当时就问他能不能刷医保之类的。”

对于陆先生的疑问,韩杰则表示需要和专家电话询问下,“后来韩杰就和我说专家会诊只能用现金支付”。

但在近期采访中,当《健康咨询》提及此事时,韩杰称“并没有向患者家属要5000块会诊费,我们医院根本没有专家费用。”

此外,家属还质疑入院文书系伪造,但公安机关笔迹鉴定证实,签字者均为家属本人。

当日13点,患儿突发剧烈不适。陆先生事后对多家媒体回忆时称:“当时护士带着我们整层楼找医生没找到,后来又带我们去马路对面的外科楼找到一个外科医生,说怀疑是肠套叠,他们没有治疗条件,让我去南昌的省立儿童医院。”

在转运途中,患儿心脏骤停,下午16:20左右到达医院。一个半小时后,患儿被江西省儿童医院诊断为:呼吸心跳骤停、感染性休克、肠梗阻、嵌顿性腹股沟疝、多脏器功能衰竭。

据《医学界》报道,2024年6月13日抚州市医学会受当地卫健委委托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判定抚州健强第五医院诊疗存有三处过失致使患儿腹股沟嵌顿疝漏诊延误肠梗阻救治:

一是没给患儿做详细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漏诊了腹股沟嵌顿疝,导致肠梗阻没能及时解除;

二是考虑到肠梗阻后,没请外科会诊;

三是和患方沟通不够,转诊的时机、安排都不妥当。

对于两被告的诊疗行为与死者的死亡后果有无因果关系,以及两被告的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2025年1月24日江西开元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结果。

该院医生诊疗过错和患儿死亡存在主要因果关系,江西省儿童医院诊疗无相关责任:抚州健强第五医院在对患儿的诊疗行为中存在漏诊、延误病情和未及时手术治疗的过错,该过错与其死亡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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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的非正式会诊与转诊

患儿家属委托大象康法处理维权,其出具了一份《专家意见》,由两家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共同出具,最后认定医院过错占比85%-95%,司法鉴定采纳该结论。

综合鉴定意见和专家意见,患儿症状体征典型,诊断并不困难,及时手术治疗预后良好,医方漏诊实属不该,法院最终酌定被告健强第五医院在本案中承担85%的过错责任。

2025年4月,卫健委对韩杰、罗刚作出警告并停职半年,医院给家属赔付了146万余元。但家属不满仅进行民事和行政上的处置,故持全套材料报案。作为首诊医生,韩杰于2025年6月被刑拘。

“科主任只跟我提过一句结论,说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认为,我们医院主责,承担85%的责任,”韩杰说,“2025年6月10日我被刑拘后,我的家属找过医院,医院领导和老板都承诺一定会请律师为我辩护。结果,医院不但没有请律师,反而在我被拘留后,第一时间把我开除了,撇清了关系。”

形成对比的是,上级医师罗刚没有被刑拘,但他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也存在争议。

知名医疗大V@棒棒医生发文指出,虽然首诊医生已经提示肠梗阻,却没有请外科会诊,而是收住院保守治疗,这明确违反了肠梗阻的诊疗规范,但是按照三级查房制度,上级医师要对下级医师的诊断和治疗进审核、修改、补充、完善,上级医师才是诊疗方案的最高和最终决策者。事件中,上级医师查房后没有给出任何新的意见,因此是否也要为此负责。

在网上,普通医生的吐槽更为直接:“这么说的话,那还要上级和值班医师做什么?全都首诊自己做决定就好了……也不需要三级医师查房了,那上级医师凭什么拿绩效?凭什么带组?那就取消上级医师算了。”

同年11月17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接诊医师韩杰医疗事故罪成立,因其具备自首以及医院已经完成民事赔偿予以从轻处置,但考虑韩杰始终不认罪,未来违规风险依旧很高,故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同时三年内禁止从业医疗行业。

韩杰不服提起上诉,他认为:首先,公诉机关指控他违反首诊负责制不能成立,原审认定漏诊腹股沟嵌顿疝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罗刚查房时就明确排除了外科急危情况,也没有对诊疗方案做任何修改;其次,抚州市医学会的鉴定报告缺乏事实依据,患儿没做尸检,死因并不明确;不仅如此,患儿转院时他本人并不知情,家属自行驾车转院,本身也有一定责任。

法院自己也调取了一份《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外科学分册,2004年版),上面明确写道:嵌顿疝是引起肠梗阻的原因,任何小儿急性腹痛时,都应常规暴露腹股沟部位进行查体,以防漏诊。

结合韩杰拥有多年儿科接诊经历,应清楚该类病症排查要求。即便他在诊疗计划中明确标注需密切关注患儿病情,警惕嵌顿疝等病症,查房记录也载明患儿病情危重,需严密监测体征,但在八小时值守期间仅开展输液并未落实相关排查工作错失救治时机,未开展相关检查排查外科病症,也未密切监测病情,最终患儿转院时病情已恶化,错失关键救治时机。

二审最终认定韩杰严重违背诊疗规范,罪名成立,维持原有判决结果。

“因为没有尸检,只凭江西省儿童医院的死亡诊断直接推断因果,这是不合理的。”

本案最大争议,是全程未实施尸检。医患双方均未在48小时法定期限内提出尸检的申请,无一方明确拒绝。

“几个月之后,当患儿家属来医院维权、要求封存病历时,我才知道小孩子已经过世了,”韩杰这样说,“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似乎因为这一时间差的存在,韩杰失去了提出尸检的机会。

但法院结合江西省儿童医院的急诊病历和医生证言判定,患儿抢救时右侧腹股沟已经能看到嵌顿性腹股沟斜疝,而且经抢救后心率两次恢复,并不符合窒息死亡的表现。后来是因为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心率无法恢复才死亡的。从入院到死亡只有十几个小时,韩杰的漏诊行为和孩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做尸检并不影响这个认定。

韩杰则认为,没有尸检就无法判定嵌顿疝发作时间,不能将全部后果归责于首诊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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