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碳汇要真正让林农得实惠
林草碳汇要真正让林农得实惠
2026年10月27日 06:01
全国林草碳汇试点现场会前不久在安徽池州召开,首批全国林草碳汇试点典型案例同步发布。一个问题由此摆在面前:碳汇交易的链条看似已经跑通,林农究竟能从中拿到多少真实、可支配的收入?
今年以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累计成交量1313.58万吨,累计成交额11.47亿元,林业碳汇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规模在扩大,但有基层反映,不少林业碳汇项目并未明确约定林木经营权的归属。核证减排量的权利主体与碳汇收益归属往往不一致——有的归项目业主,有的由业主和林权人按比例分配,有的归国营农场或林业公司。
产权与分配规则间存在模糊地带。林业碳汇产权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项目在审批、备案及收益分配环节容易运行不畅,部分项目因责任主体不清而搁浅。权属关系还叠加了集体林地、承包权、经营权等多重结构,收益到底归谁,往往缺乏清晰的答案。
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修订版造林碳汇方法学,在确权规则上迈出关键一步:明确减排量属于林木所有权人,项目业主非所有权人的须提供唯一性转让协议,并系统列出辅助性确权文件,为权属复杂的历史造林项目打通通道。然而,全国层面仍缺乏统一的收益分配硬约束,各地实践差异明显。例如,云南元谋实行“6∶2∶2”分配,林权所有者得六成,村委会和乡镇各得两成;浙江丽水采取“预拨付+分成制”,前期按每亩10元预拨,交易后净利润由经营主体与开发方按比例分成;贵州都匀则更多通过生态护林员岗位让林农间接受益。规则不统一,林农的收益预期就不稳定,议价能力也难以真正建立。
更深层的障碍,在于基层人才与金融工具的双重匮乏。基层林业部门普遍缺乏碳汇专业人才,在项目设计、监测核证等关键环节难以提供有效支撑,林农因认知有限而参与能力不足。碳汇项目开发成本高、周期长,前期投入动辄数百万元,普通村集体和林农根本无力承担。金融产品虽在创新,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碳汇指数保险等已在多地落地,但基层项目仍普遍面临“贷款门槛高、周期长、回报慢”的困境,财政投入也仍以造林补贴为主,对后期运营和交易的支持明显不足。能力跟不上、资金进不来,再好的碳汇资源也只能停留在账面。
让林农收益真正落袋为安,需要在规则、能力和金融3个支点上同时用力。
规则要前置,不能等到交易时才谈分配。修订版方法学已经为确权提供了更清晰的通道,下一步可将收益分配规则嵌入项目立项和合同备案环节,要求项目在申报阶段即明确林权人、村集体、开发方之间的分成比例,并经村民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公示。有关部门可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可供复制的最低保护性条款,让林农在项目启动之初就能获得一部分确定性收益。
能力要下沉,把服务送到村一级。碳汇项目的设计、监测和核证,不能长期依赖外部机构层层分包。可依托基层林业站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一批能够承担基础性计量、档案管理和合同协办工作的本土化专业人员。同时,推动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以标准化模板降低项目开发的技术门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合同不公。林农不需要人人成为碳汇专家,但需要有可信赖的专业力量站在他们一边。
金融要适配,而不是简单给一笔贷款。碳汇收益周期与林业生产周期高度重合,金融产品的期限和还款方式必须与之匹配。碳汇质押贷款之外,更应发展碳汇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对冲价格波动、灾害损失和方法学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也应从“补造林”向“补运营、补交易”延伸,为项目从登记到签发的全过程提供过渡性支持。只有让林农在不确定的长周期中看到相对确定的收益路径,“不砍树能挣钱”才能真正变成现实。
碳汇的价值实现,最终要落到每户林农的家庭账本上。让林草碳汇从纸上收益变成林农的真实收益,本质上是回答一个公平性问题:保护森林的人,能否从保护中获益?只有回答好这个问题,才能真正调动基层守护绿水青山的积极性。可喜的是,福建三明等一些地区目前创新林业碳票机制,破解集体林地块细碎、开发成本高的难题,已开始让更多分散的林农也能参与碳汇交易。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