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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游“免费送玉石”,39位老人被骗13万


速读:盘某认为旅行社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并按照同等金额加倍赔偿。
2026年10月07日 20:49

国庆假期,不少人满怀期待出行,却被半路冒出的强制购物、虚假宣传、花式诈骗扫了兴。旅游市场中,“纯玩无购物”“超低价跟团”是最常见的宣传噱头,也是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 、诈骗案件的高发领域。很多商家、旅行社利用游客出游心切、警惕性低的心理,暗藏消费套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合两起真实司法案例,拆解旅游购物中的常见陷阱,厘清维权边界。

承诺“全程纯玩”却强制购物,游客能要求全额退费吗?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盘某在某旅游平台选购了一款标价2万余元俄罗斯跟团游产品,商家及平台标注有“全程纯玩”“无购物安排”等。正式出行后,旅行社却擅自修改行程,多次带领全体游客进入各类购物场所,与事前承诺的“纯玩”服务严重不符。盘某认为旅行社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并按照同等金额加倍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纯玩无购物”约定,擅自安排购物,已构成违约;但在案证据无法证实旅行社存在主观欺诈故意,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欺诈,因此不予支持加倍赔偿的诉求。最终结合旅行社的违约情节,法院酌情判定旅行社赔偿盘某违约金5000元。

法官提示,很多游客误以为,只要商家违背“纯玩”承诺,就属于欺诈,可以主张高额赔偿,其实法律对违约和消费欺诈有明确区分,维权诉求不能随意主张。

旅行社在产品详情页、宣传页面、订单协议中注明的“纯玩”“无购物”“零强制消费”等内容,属于双方旅游服务合同的有效条款,对经营者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擅自安排购物、变相诱导消费,即构成合同违约,游客有权主张违约金、退还部分费用等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需要经营者具备主观故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核心要件。本案中旅行社虽违约履约不当,但无充分证据证明其蓄意虚假欺诈,因此无法适用“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规则。

消费者报名签约时,务必保存好旅游合同、订单截图、商家纯玩承诺截图;行程中遭遇临时加购、强制购物、诱导消费,及时拍摄视频、录音,留存购物小票、转账记录;若遇到暴力胁迫、强制交易,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

警惕老年旅游团专属套路,“低价福利”可能是诈骗陷阱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4年1月,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专门成立工艺品店,搭建完整诈骗链条:专人对接旅行社、招揽老年旅行团,专人负责财务分流,还聘请徐某等人充当“宣讲师”。

诈骗团伙瞄准老年游客群体,利用低价游引流,将游客带至店内专属包厢。讲师刻意塑造“玉石店老板”“富二代”等人设,谎称家族长期在云南、缅甸经营玉石生意,名下还有赌场产业,以“免费送玉石、公益交友、回馈游客”为噱头,刻意烘托抢购氛围,诱导老年游客以数千元高价购买廉价玉石,甚至以“请客吃饭”为由骗取老人钱财。

该案共计39名老年被害人受骗,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某、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官提示,随着银发旅游兴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旅游购物诈骗层出不穷,这类骗局套路固定、迷惑性极强,子女和老年游客务必提高警惕。

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旅游产品大多暗藏盈利套路。旅行社通过低价引流,依靠购物返点、诱导消费弥补成本,甚至沦为诈骗团伙的引流工具。报名前务必核实旅行社正规资质,摒弃贪小便宜心理。

诈骗分子惯用“老板亲自接待”“公益回馈”“专属福利”“交朋友送福利”等话术制造稀缺感和情感信任,拉近与老人的距离,利用现场热闹的抢购氛围、从众心理,诱导老人冲动高价消费,看似暖心让利,实则精准诈骗。

消费者在旅游途中购买珠宝、玉石、保健品等高价商品,务必留存合同、付款凭证、商家信息、导游联系方式及聊天记录,事后及时核验商品真伪。一旦发现遭遇诈骗,切勿拖延,立即报警,完整提交线索,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姜真 江宇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主题:旅行社|消费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