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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院中清理树根发现商周古墓葬,挖掘窃得8件青铜器欲倒卖被告人获刑15年



2026年10月10日 10:54

为依法打击、有效防范文物犯罪,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文物局发布依法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师某兴盗掘古墓葬案”值得关注。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马王街办某村位于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被告人师某兴系该村村民。2014年7月,师某兴与哥哥赵某社(另案处理)在自家院中清理柿子树根时发现古墓葬,遂进行挖掘,窃得铜鼎、铜爵、铜觚等8件青铜器。经鉴定,被盗青铜器均为三级以上文物;被盗墓葬为位于丰镐遗址保护区内的商末周初墓葬,出土的青铜器具有极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师某兴明知居住地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镐遗址保护范围内,对发现的古墓葬进行盗掘,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师某兴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且欲对盗取的8件青铜器倒卖,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师某兴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师某兴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审核 冯玲玲

主题:师某兴|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