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可“带押过户”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迎新政


速读:6月10日,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委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
2026年06月10日 21:36

  6月10日,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个部委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表示,通过改革,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贷款审批、纳税申报、企业及个人信息核验等多件事整合为“一件事”,有利于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存量时代要素市场化配置,有利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高效办成一件事”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也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近年来,自然资源部加强部门协同,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领域便利化改革,推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带押过户”“一码关联”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具体来看,深化登记税务协同,跑出登记“加速度”。《通知》提出,持续优化企业购置不动产业务流程,提高登记办税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打通融资“快车道”。《通知》要求,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企业在网点可一站式完成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申请。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关键信息,减轻表单填报负担。

  深化“带押过户”改革,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实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鼓励地方引入预告登记,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维护买卖双方、新旧银行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大力推进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通知》明确,要依托各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的原则推进信息共享,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共享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等登记所需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申报纳税所需登记信息,力争做到嵌入式实时调用,实现材料免提交。优先通过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共享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和执照文件。推广应用不动产单元代码。

  加快实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打破地域限制。《通知》强调,要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推动企业电子签章使用和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优化信息查询服务,便利企业“尽职调查”。《通知》提出,为有交易、合作、投融资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提供在线便捷的不动产自然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居住权等限制状况的信息查询服务。全面推进“图属一致”的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鼓励各地提供企业不动产登记、经营状况、已公告欠税信息等一站式关联查询,支撑企业决策。

主题:企业购置|“高效办成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