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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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30号对此作出了权威裁判: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缔约方的契约托运人承担,实际托运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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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4-11-25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的指导性案例230号对此作出了权威裁判: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缔约方的契约托运人承担,实际托运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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