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科主任叶某萍被举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年前停职调查,举报人:内部通知显示其被查实“违纪违法”

2026-04-22 17:49
2025年4月,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科主任叶某萍被举报存在多个问题。当月, 医院通报称,叶某萍已被停职,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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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此前通报
2026年4月22日,举报者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医院内部通知显示,叶某萍已被查实违纪违法。
陈女士表示,近期,医院组织了以叶某萍等违纪违法案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专题讨论。
陈女士提供的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内部OA系统4月13日的通知截图显示, “以叶某萍等典型违纪违法案为镜鉴,组织全院党员干部深入讨论和查摆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根源,认真开展对照检视,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3年,1994年成为湖南省首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获评全国省级示范中医医院。
2024年,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科工作的陈女士在红网发布了对叶某萍及其外甥余某某的举报,称叶某萍“2023年由副主任护师跨界转评主任技师存在违规情况”。2025年,陈女士再次发文举报称,叶某萍存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侵占公有资金的问题”。
2025年4月11日,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针对网络平台反映该院健康管理科主任叶某萍有关问题,该院高度重视,医院纪委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叶某萍现已停职,配合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记者注意到,上述相关通知截图,未明确其具体涉及哪些违纪违法情况,记者暂无法确认是否与陈女士此前的举报对应。
今年4月22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联系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科,核实叶某萍被查实“违纪违法”的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称“不方便透露”,需联系医院宣传部门了解。记者询问医院为何未按此前承诺对外通报案件进展,对方回应称“通报需要过程”。
记者多次拨打医院宣传部门电话,均无人接听。
延伸阅读
女子举报干部母亲名下有巨额财产被判道歉 当事人发声
近日,云南一女子在网上举报重庆市民政局一女干部的七旬母亲名下登记有宾利车和巨额财产,此事持续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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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举报视频截图
举报
七旬退休工人名下登记有宾利豪车以及10套房产
这名举报女子姓李,家住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经商,目前在抖音平台上拥有20.4万粉丝。
2023年11月27日上午7:15,她在网上发视频举报称重庆市民政局干部周女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她说,周女士作为国家干部,利用职权贪腐,以父母名义藏匿上亿元巨额不明财产。
李女士还介绍说,周女士的母亲韦女士当时已经71岁,系重庆气体制造厂配电室金属冶炼工人,已退休多年,未从事过任何经营活动,没有支付购买能力,然而却在2019年至2023年购置上亿元房产物业,其实是为自己女儿周女士掌控巨额来源不明财产。
据悉,当初该视频点赞3847次、转发635次、评论1095次、收藏329次,后来被投诉下架。
事后,李女士还在网上发了多条举报视频,引发关注。
2026年3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李女士,打算进一步求证相关情况。李女士给记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显示,韦女士和周女士确系母女关系,韦女士出生于1952年,职业栏注明系“金属冶炼工人”。
记者检索发现,周女士公开的履历显示,她系重庆市民政局干部,曾在重庆市多家单位以及该局多部门工作过。
李女士给记者提供的证据还显示,2007年2月,周女士与何先生在重庆市渝中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因结婚证遗失,2014年8月补发。
另一份证据显示,韦女士名下登记有一辆宾利小轿车,初次登记日期是2013年1月。
除此之外,韦女士名下还登记有10套房产,其中最大的一套面积是1309.67平方米,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镇,另有一套面积为233.63平方米,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宝圣湖街道的东原香山。
起诉
给母女造成极大伤害,要求道歉索赔10万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5年4月,周女士和母亲认为李女士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向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
周女士在起诉状中称,李女士在网上发布的视频泄露了她父母的个人信息,捏造她以父母名义藏匿上亿元巨额不明财产信息,诽谤她涉嫌利用职权贪腐,她在重庆市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事后经她投诉举报该视频下架,没想到事后李女士又继续发布该视频及其他视频,2023年12月22日,她又在重庆市公证处做了证据保全。
周女士还称,2024年9月3日晚饭后,在重庆嘉州医院住院的父亲听到病友言及关于她被举报的视频后情绪激动晕倒,转入急救中心抢救,于同年9月12日不幸去世。
她认为李女士的这些行为对她和母亲的声誉、精神、人身均造成极大伤害,请求法院判令李女士立即停止侵犯她们的名誉权,判令在网络平台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请求判令赔偿她们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承担公证费和律师费。
辩称
自己的举报行为不侵权系正当监督,要求驳回全部诉求
庭审时,作为被告的李女士辩称,她不存在侵权行为,该案并非单纯的名誉权、隐私权纠纷,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本质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员的正当监督,而非周女士母女俩诉称的“侵权行为”。
她质疑说,周女士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其父母的财产情况与常人不同,韦女士作为一名70多岁的退休工人,是如何在个人努力下购置宾利小车以及那10套且最大面积高达1309.67平方米的住宅?
她希望法院依法查明事实,驳回母女俩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
降低了母女俩的社会评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判赔礼道歉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除审理查明了相关事实外,还查明2023年12月14日至2025年7月11日期间,针对李女士在网络上发布的视频,周女士多次向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报警,同时向平台投诉对方发布的视频侵权,且投诉成功,并多次向重庆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
该法院认为,原告周女士是一名公职人员,被告李女士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如果认为周女士有违法失职行为,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但李女士却反复多次在网络上发布举报视频,持续时间长达一年有余,且在这些视频多次被侵权投诉下架后仍继续发布,她的这些行为必将降低原告周女士和母亲的社会评价,并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已侵害了母女俩的名誉权,理应停止侵害并向她们赔礼道歉。
2025年12月10日,渝中区法院一审宣判称,李女士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网上公开发文向周女士母女俩赔礼道歉,文章登载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判她赔偿对方公证费800元、律师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