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强奸案出狱后报复行凶致1死1伤,田永明被执行死刑
2026年04月28日 12:3
据新华社昆明4月28日电 4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据此前报道,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查明,1996年9月,原审被告人田永明因强奸大嫂赵某某,恶行败露后持刀报复赵某某,被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未遂)等罪判处刑罚。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仍不思悔改,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同年11月13日,田永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即持刀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田永明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赵某某轻伤。田永明作案后长期潜逃,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详情>>>
编辑 刘佳妮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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