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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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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严重

本案二审法院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镇雄县公安局打黑除恶大队的工作职责,系负责全县涉黑涉恶案件和其他组织性较强的重大案件的侦办,汪剑武在任镇雄县公安局打黑除恶大队大队长、副局长主持或分管打黑除恶大队期间,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明知道吴学忠等人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有涉恶的可能,未及时组织人员侦破案件,也未尽到督促责任,导致吴道平、吴学忠犯罪团伙“坐大成势”,该犯罪团伙成员多次实施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吴学忠团伙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汪剑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与该社会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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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剑武分管全县的涉黑、涉恶案件、有组织性的刑事案件工作,已经有大量的证据反映吴学忠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表现出涉恶特征,汪剑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未尽督促责任,导致案件久拖不决,导致吴学忠犯罪团伙“坐大成势”,成长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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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成员多次实施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汪剑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与该社会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造成该结果,是多方面的原因,不仅只是汪剑武的过失,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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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

2020年5月,梁某明邀约汪剑武夫妇购买伴山智慧生态城房屋,并“借给”汪剑武夫妇61.99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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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查明,经梁某明向小山峡景区项目管理部原部长熊某平提议,由熊某平租赁餐饮店旁空地并支付8万元租金给汪剑武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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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梁某明将小山峡景区内占地80平方米左右的场地送给汪剑武从事经营活动,汪剑武修建小木屋一间,后小山峡景区项目负责人陈某租用该场地,汪剑武夫妇收取租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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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2020-05-23

2020年5月,梁某明邀约汪剑武夫妇购买伴山智慧生态城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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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法院认为,该犯罪团伙成员多次实施了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汪剑武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与该社会危害结果之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造成该结果,是多方面的原因,不仅只是汪剑武的过失,故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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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明为寻求汪剑武的保护与关照,多次送钱给汪剑武汪剑武利用其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以及影响力,以借为名,多次收受梁某明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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