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跳伞基地2名员工遇难引关注律师:家属可先行启动民事赔偿

2026-05-22 19:1
·封面新闻官方网易号
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男1女跳伞遇难 网络截图
封面新闻记者 邹阿江 杨芮雯
4月26日,天津滨海新区窦庄机场高空跳伞基地发生致命事故,24岁女员工李琪(化名)与一名专业教练双人跳伞时偏离落点坠入水域,经约6小时搜救后双双 遇难 。
据媒体报道,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调查, 高空跳伞 项目已被叫停。对此,很多网友提出了高空跳伞作为一项极限运动,体验者跳伞前签署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等相关问题。5月21日,封面新闻采访律师,了解详情。
天津跳伞基地两员工落水溺亡
其中一人为文职岗被临时推上跳伞机
据极目新闻报道,24岁的 李琪 是天津滨海新区本地人,此前在银行任职,因离家较远辞职,于2026年3月底应聘至北极星公司,李琪的老乡、也是同机跳伞的亲历者邓瑶(化名)透露,她和李琪一同入职,正式工作时间从4月1日起算。
她们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网络直播引流,推销高空跳伞票和优惠券,为游客剪辑跳伞短视频和制作跳伞手绘,挣底薪加提成。“这份工作离家近,每月估计能挣四五千元,我和李琪还能做同事,两个人都愿意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李琪生前旧照
据调查,涉事的北极星公司成立于2025年,高空跳伞的基本配置是教练携带一名游客为一组,该基地一架飞机可同时容纳四组人。
邓瑶回忆,4月26日12时,老板突然安排她和李琪与两名教练组成两组,与另外两组游客一同体验跳伞。她认为老板安排她和李琪跳伞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飞机飞一趟,油费和机长的费用比较高,两组游客乘坐一架飞机去跳伞有些浪费;二是老板想让二人亲身体验一次跳伞,有利于在直播中讲解和卖票。
而在未提前告知、未做安全培训、未配备专业装备的情况下,毫无准备的李琪仓促间给母亲发去讯息:“突然让我们跳伞,我都没换衣服”,随后便与资深教练组成双人跳伞组,登上3000米高空的飞机。没想到,这成为了她留给母亲的最后一句话。
律师 :调查报告尚未出具
不影响家属先行启动民事赔偿程序
对此,很多网友提出了高空跳伞作为一项极限运动,体验者跳伞前签署的协议是否具备法律效益等相关问题。5月21日,封面新闻采访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赵良善表示,事故中跳伞项目要求参与者签署的免责协议、生死状,在本案中依法全部无效,无法免除涉事企业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均属于无效条款。高空跳伞属于高危极限运动,运营方本身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事故并非参与者自愿冒险导致,而是企业违规安排、忽视天气风险、安全管理缺位引发的安全事故,属于运营方重大过失情形。即便当事人签署自愿免责文件,该约定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排除经营者法定责任而自始无效,不能成为北极星公司的免责依据。
赵良善指出,监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尚未出具,但不影响家属先行启动 民事赔偿 程序,可依法申请先行赔付,无需漫长等待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