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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拟出资 3000 万元设立激光智造产业基金 深耕产业链上下游


速读:近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深圳人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激光智造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合伙协议为准),重点投资于激光制造及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 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P1000481),经营范围涵盖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所投项目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公司的产业研判能力、技术产品优势及行业生态资源将与基金运作形成互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且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明确了《合作协议》的核心条款:在收益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优先按实缴资金及实缴时间获得年化单利6%的收益,剩余收益的20%将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80%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026年01月10日 14:19

    近日,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深圳人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激光智造科技产业投资基金(最终名称以合伙协议为准),重点投资于激光制造及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

    根据公告披露,英诺激光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参与该基金,将持有基金 30% 的份额,且不构成对基金的控制。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作为本次合作的专业投资机构,深圳人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金伟春持有公司 99% 股权,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P1000481),经营范围涵盖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经核查,该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英诺激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安排或一致行动关系,亦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告明确了《合作协议》的核心条款:在收益分配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优先按实缴资金及实缴时间获得年化单利 6% 的收益,剩余收益的 20% 将作为业绩报酬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 80% 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费用承担方面,基金募集不成功的相关费用由深圳人合资本承担,投资项目尽调费用若投资成功则由基金承担,未成功则由深圳人合资本承担,各方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差旅、人工等费用自行承担;投资决策方面,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英诺激光推荐 2 人,决策需经 3 票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英诺激光表示,本次拟设立产业基金是公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司将借助资本工具,采取内生与外延并举的发展策略,构建可持续的产业生态。公司将立足自身固体纳秒和超快激光技术的领先优势,发挥技术复用价值,实现与所投项目的双向赋能,以创新方案解决目标行业的 “痛点” 需求。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所投项目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公司的产业研判能力、技术产品优势及行业生态资源将与基金运作形成互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且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同时提示,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方案及条款以正式合伙协议为准,基金尚未正式成立,后续尚需各方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并完成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协议的实施及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此外,自本次共同投资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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