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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汉仪股份及董事长谢立群等被警示



速读:1月16日盘后,汉仪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立群、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9号。 V观财报|汉仪股份及董事长谢立群等被警示2026年01月16日17:23中新经纬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汉仪股份、谢立群、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6年01月16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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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经纬1月16日电 因现金管理存在违规,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汉仪股份)及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立群等3人被警示。

  1月16日盘后,汉仪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立群、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汉仪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的情况。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非保本理财的情况。

  北京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的规定。

汉仪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立群、董事会秘书练源、时任财务总监陈晓力 未能勤勉尽责,敦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第五十二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汉仪股份、谢立群、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显示,汉仪股份主营业务涵盖字体设计、字库软件开发和授权、字库类技术服务以及IP产品化业务,为各行业提供专业的字体解决方案。

  二级市场上,汉仪股份16日收跌2.3%报43.28元/股。(中新经纬APP)

主题:汉仪股份|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