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金通灵财务造假案遭投资者追责,华西、光大证券等5券商成被告、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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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12月17日讯(记者 胡劼) 近日,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部分自然人投资者将美尚生态和金通灵、5家券商等中介机构告上法院,要求券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东兴证券、广发证券涉及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则涉及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市券商们,被立体化追责。
具体来看,广发证券作为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主承销)机构,东兴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均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涉及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本案中,美尚生态、广发证券、东兴证券、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20名被告方被提起诉讼。目前,12名自然人投资者构成的原告方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95.02万元。
另一边,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和国海证券则“身陷”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该案中的10名自然人投资者对金通灵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合计24名被告提起诉讼。其中,华西证券作为金通灵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承销商、光大证券作为金通灵公司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则在金通灵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中未勤勉尽责,近日收到南京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10名自然人投资者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约为75.64万元。
就上述纠纷案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涉案的5家券商均表示,鉴于本案审理拟适用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审理,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将根据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需关注的是,当“陷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时,券商作为中介服务方,可能需要承担哪些连带赔偿责任?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琦律师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券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果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券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券商在承销、保荐等业务中,如果未能尽到合理的调查义务,未能发现发行人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或违反了监管机构的规定,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未执行客户身份识别等,导致投资者损失时,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证券公司等参与其中的证券服务机构而言,除非其能举证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否则对于在证券发行、交易中实施虚假陈述的侵权行为,需要对此所引发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夏辉告诉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5家券商公布的涉诉金额并不高,但由于原告申请诉讼方式是普通代表人诉讼,最终涉诉金额尚存不确定性。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东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普通代表人诉讼要求起诉时至少有10名以上原告,提名2至5名拟任代表人,并提供初步证据。普通代表人诉讼采取“明示加入”原则,法院通过公告通知权利人登记,审核通过后列入原告名单。
记者关注到,监管此前已对美尚生态及金通灵案的相关方开出多个“罚单”。譬如,在美尚生态案中,证监会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王迎燕给予警告,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因在美尚生态保荐业务中违法违规,广发证券累计被证监会罚没1021.7万元。同时,证监会对两名责任人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今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便将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作为重要内容。
譬如,《意见》提及,要“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加强对投资者赔偿救济,提高综合违法成本。”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重大案件行刑衔接,突出对财务造假公司和“关键少数”的重点打击,重点做好“追首恶”,严厉惩处造假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区分主次责任。如今,美尚生态、金通灵相关方在已接受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再遭民事索赔,充分体现了监管立体化追责的高压态势。(蓝鲸新闻 胡劼hujie@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