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至2025年1月22日
10月16日,*ST金科(金科股份,000656.SZ)披露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结合司法重整的惯例和对重整工作的整体安排,管理人于 2024年6月底启动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工作,并持续与潜在投资人沟通接洽。
截至2024年8月16日,管理人共收到包括12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合计17家企业,两家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视为一个报名主体),其中已缴纳保证金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共9名。
截至目前,虽已有意向投资人递交重整投资方案,但大部分意向投资人表示,由于公司所属项目主体较多和债务规模较大,尽职调查和内部沟通、决策工作量巨大,导致其尚未完成相关工作,申请适当延缓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为获得更多、更优的投资方案,保障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成功,有利于公司重整后获得更优的股权结构、奠定更坚实的业务发展基础,保护广大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及重庆金科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近日,管理人收到重庆五中院作出的(2024)渝05破117号之一及(2024)渝05破1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批准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至2025年1月22日)。同时,经管理人研究决定,将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延长至2024年11月8日。公司及管理人将持续与相关投资人沟通,督促其加快工作流程,尽快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在投资方案提交后,公司及管理人将加快推进投资
人遴选进程,结合投资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遴选确定合适的重整投资人。
金科股份表示,公司有序推动重整相关工作,持续配合管理人对各类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逐一审查并确认,并积极开展与债权人的沟通和谈判工作。
金科股份在公告中强调,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2023年6月30日,金科股份与中国长城资产旗下全资子公司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在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阶段,长城国富或其指定关联主体有意向作为战略投资人报名参与竞争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