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闯私宅摔落地下室后起诉业主!律师:应该赔偿业主精神损失费
鲁中晨报
2024-12-21 16:3
2023年6月,苏州张某家的别墅正在装修,陌生人纪某在其家中无人时擅自进入,还莫名其妙摔到地下室。
张某认为纪某属于“私闯民宅”,但没有追求其责任。没想到,不久前,张某被纪某起诉,原因是他在 装修 自家 别墅 时,没有设置围挡和警示提示,导致纪某摔伤。
“我不认识他,他来我家干什么?我在自己院里装修,还需要警示外人擅自进入时要注意安全?”张某认为,他的房子还没入住就见“血光之灾”,家人伤害极大,纪某应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
苏州人张某购买了吴江区滨湖新城绿地太湖东岸花园小区的一栋别墅,别墅大约200多平方米,含一个 地下室 。2023年6月,张某开始装修别墅。
当年6月24日,物业打来电话,称有人从张某别墅的采光窗掉到了地下室。“装修的时候我不在,听物业说觉得很奇怪,不知道那人为什么要走进我的别墅,还从采光窗掉进去。”张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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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别墅的铁门
张某的别墅有一道铁门,门外有绿植隔挡,据他回忆,事发时,装修人员已经撤场,别墅内只有装修材料,因还未装修好,铁门未上锁。正对院门的地方有几扇采光窗,采光窗下面就是地下室,当时窗户没有封,窗户大约只有50厘米宽,陌生人如何从采光窗掉进去的,张某表示不解。
该小区物业樊经理回忆,掉入张某别墅地下室的纪某是小区内租户的朋友,6月23日,纪某到朋友家做客。物业通过小区内的监控可以看到,当天17:30左右,纪某走进张某家院子,18:09从院子走出,走出来的时候走路有些踉跄,不太清醒的样子,身上有血。
“他应该是昏迷了半个多小时,醒了之后自己出来的,监控里看不到其他人。”樊经理称,因监控只能拍到公共区域,别墅内属于业主私人空间,没有拍到纪某掉入地下室的过程。对于纪某进入张某家的原因,物业也不清楚。
当天,纪某的朋友报警,后将其送往医院,警方初步调查是纪某从张某家采光窗掉到地下室致伤。
苏州第九人民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纪某右耳外伤,两侧颞叶挫裂伤伴血肿,椎体骨折,系踩空跌伤所致,入院时认知障碍,受伤经过及记忆不详。纪某住院治疗三天后出院。
樊经理回忆,事发后,纪某多次找到物业,要求物业提供张某的联系方式,同时向物业索赔。
张某没有同意物业向纪某提供其电话,“别墅是我私人空间,他跑到我家里来干什么?我不追求他私闯民宅的事,他摔伤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毕竟是业主的私人电话,业主不同意,我们不能提供。”樊经理称,物业没有向纪某提供业主电话,但表示,如果警方来调查会配合。
对于纪某提出索赔的要求,樊经理也认为物业无责,“物业起到了管理公共空间的责任,别墅是业主私人空间,他是一个成年人,不应该进去,发生意外与物业无关。”
2024年11月,张某收到起诉书,纪某将物业进行了起诉,后追加张某同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