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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内幕知情人核查:11位自然人在自查期买卖A股股票


速读: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本人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 今晚,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均宣布,已经对涉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A股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了11位相关自然人。 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之前,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 结果显示,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的A股股票。 今年9月5日,国泰君安和海通证券同时发布公告称,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正在筹划由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内幕知情人核查:11位自然人在自查期买卖A股股票 _ 东方财富网

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内幕知情人核查:11位自然人在自查期买卖A股股票

2024年12月12日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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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 国泰君安 和 海通证券 均宣布,已经对涉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 国泰君安 和 海通证券 A股的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涉及了11位相关自然人。

   11位自然人自查期买卖A股

  今年9月5日, 国泰君安 和 海通证券 同时发布公告称, 国泰君安 与 海通证券 正在筹划由 国泰君安 吸收合并 海通证券 并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这起并购案备受市场关注。

  而在12月12日晚, 国泰君安 与 海通证券 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的核查结果也正式出炉。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合并双方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或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孰早)前六个月至《国泰君安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海通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首次披露之前一日止,即从2024年3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21日。

  结果显示,涉及11名相关自然人买卖国泰君安和海通 证券 的A股股票。包括国泰君安的副总裁韩志达、总审计师赵宏、监事沈赟的母亲熊晓华、员工黄文欣的父亲黄冠土,以及海通证券的境外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的顾问律师吕娜的配偶周洋等。

  韩志达自2024年7月17日起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本人担任国泰君安副总裁之前。自查报告显示,韩志达于2024年5月15日卖出13.86万股,根据韩志达出具的自查报告,其还持有71400股限售股。

  赵宏自2024年10月30日起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持有国泰君安的股票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交易国泰君安股票行为发生在担任国泰君安总审计师之前,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行为,是基于本人和家庭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买卖国泰君安股票的情形。赵宏于2024年10月16日卖出2万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于2024年10月17日卖出52700股国泰君安A股股票。

  公告显示,针对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分别出具自查报告或说明与承诺,均表示相关操作完全基于公开市场和个人独立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机构买卖情况

  除了自然人以外,相关机构买卖国泰君安A股和海通证券A股的相关情况,主要是涉及机构的自营账户、资管账户以及 融资融券 账户等。

  根据上述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以上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告显示,根据相关文件,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确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相关机构及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国泰君安和/或海通证券A股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其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主题:股票|基金|国泰君安|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