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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拟明确:AI系统无法成为发明人,专利文件署名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2024年12月09日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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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2 月 9 日消息,IT之家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获悉,《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于 12 月 6 日公开征求意见。《指引》明确,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在中国当前法律背景下 无法赋予人工智能发明人身份 。

《征求意见稿》提到,对于人工智能辅助作出的发明和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人工智能工具或系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发明创造产生的过程。那么,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可以署名为发明人,是此类专利申请引发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需要 对发明人资格问题予以明确 。

人工智能 辅助作出 的发明:在发明过程中, 以人工智能技术作为辅助工具 得到的发明创造。此种情况下,人工智能发挥的作用 类似于信息处理器或绘图工具 等;

人工智能 生成 的发明:指人工智能在 没有人类实质性贡献的情况下 自主生成的发明创造,例如,由人工智能技术自主设计的食品容器。

《征求意见稿》指出,在专利文件中署名的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人工智能系统以及其他非自然人不得作为发明人 。当存在多个发明人时, 每个发明人都必须是自然人 。所以,对于人工智能辅助作出的发明,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自然人,可以署名为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但人工智能自主生成发明,就无法被赋予发明人身份。

主题:发明|发明人|发明创造|人工智能生成|对于人工智能辅助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