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件
2026-04-01
其子女于2026年4月1日起在海南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或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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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中新网 海口3月31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31日晚发布通知: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子女在该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持子女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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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通知规定,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其子女于2026年4月1日起在海南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二手自住住房)的,自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或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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