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
分类
购置房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俩作为养女的养父母,在养女购置房产、车辆、车位及需要资金周转时,向养女进行转账,系二人出于亲情及关怀的情感表达,体现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支持,该款项应视为二原告对被告的赠与,养女亦接受该赠与,在转账款项到达被告账户时,赠与财产的权利已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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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探望
其间,养女很少探望老两口,未尽到赡养义务,给两人情感上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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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李某宁某夫妇以养女很少探望、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告上法庭,索要此前转给养女的购房款、购车款等4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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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
其间,养女很少探望老两口,未尽到赡养义务,给两人情感上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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