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为遭绳锁喉重伤男孩筹款超50万元,村主任称肇事方为七旬老人,又给伤者送去2万元,律师:或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2026-04-13 14:3
·楚天都市报官方网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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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近日,河南13岁男孩被绳锁喉一事,引发网友关注。有消息称,事发后,肇事方只给了1万块钱,有媒体与 肇事方 沟通时,对方挂断了电话。4月1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事发村的 村主任 处了解到,拉绳的农户已经在主动筹钱,在13日当天又送了两万块钱过去。另有律师表示,如果拉绳行为造成 男孩 重伤以上后果,可能构成肇事致人重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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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男孩在接受治疗(图源:网络)
事发地河南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委会王主任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受伤男孩家庭环境一般,男孩的母亲郝女士2018年曾患重病,当时政府进行了医疗救助,后来身体逐步恢复。郝女士的爱人在一家饮料厂打工,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她自己因为身体的问题,几乎干不了重活。此前,政府已经帮她家办理低保。
“拉绳子那一家,家庭环境也一般。”王主任称,拉绳的老人是个农民,70多岁,患有脑梗,靠种地为生,有一个儿子。事情发生后,其儿子一直在积极凑钱,“刚给她家又送了2万块钱去了。”王主任说,肇事一方没有说不管,一直在想办法。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受伤男孩的水滴筹筹款金额已经超过50万元,她对众多参与捐款的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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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书(图源:网络)
另外,郝女士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发时,村民是为了打玉米而占道,私自拉上了绳子,13岁的儿子是骑电动自行车从当地经过。
对于该案相关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此案中,男孩未满16周岁骑行,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是这种行政违法并不必然导致其被绳子割伤,并没有阻断行为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拴绳人仍需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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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路段(视频截图)
付建 认为,行为人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侵权责任。此外,在公共道路上私自拉绳,若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后果的,有可能构成 过失 致人重伤罪。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4月4日,河南沁阳市一名13岁男孩骑车前往补习班时,在路上被一根绳子缠住颈部,被勒倒割伤。经医院诊断,孩子气管、食管破裂,伤势十分危重,入院后即进ICU抢救。事发后,拴绳的人家拿出1万元赔偿。郝女士称积蓄已经花光,也借遍了亲朋好友。此前村委会主任王明亮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受伤的男孩成绩很好,考试总在前三名。目前,男孩已经从郑州转至北京治疗。
73岁骑友抄近路摔倒身亡 女儿: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
“这个回答,我很不满意。”4月5日,成都崇州人邓莲来到父亲邓军的坟墓前,为去世不到一个月的老人扫墓。
邓莲不满意,与邓军的死因有关。今年3月12日上午,73岁的邓军在成都龙泉驿区山泉镇花果村骑行时,不慎摔倒身亡。此后,围绕事发路段管理责任谁来承担、要不要赔偿等问题,邓莲与山泉镇政府、花果村村委会之间至今无法达成共识。
争议何在?从事旅游开发的乡村,是否应该对游客安全承担责任?日前,记者回访了事发现场,走访了当事人和律师。
事件
老年骑友团抄近路,73岁成员在陡坡拐弯路口身亡
走访过程中,邓军身亡的事发过程逐渐清晰。
3月12日清晨,邓军与四名退休人员组成的骑友团计划横穿龙泉山,在观赏桃花后返回崇州市。但当骑友团沿着乡道路过花果村一带时天空越发阴沉。考虑到没有携带雨具,骑友团中有人提议,根据手机导航的提示“抄近路”——即事发路段所在的花果村31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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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果村31号路的事发路段 韦维 摄影
“从这条路(31号路)下来,确实要比走桃长路(乡镇道路)近三四公里。”山泉镇政府有关负责人打了个比方,桃长路是沿着河谷平坦地形修建的,但弯曲如“弓背”,路程较远;而31号路直接穿过山丘,犹如“弓弦”,路径较近,但沿途地势陡峭、分布多处弯道。
这个“抄近道”决定,最终让悲剧发生。在经过事发路段的弯道时,骑友团碰到了迎面而来的四位附近村民。邓军躲闪不及,撞到了一位村民后,冲入村民万顺花家的桃园。
“我家门口有个急弯,他冲下来,撞到人后冲到桃园里摔倒了。”时间过去半个多月,万顺花依然准确地找到了被撞断的桃树枝和水管等。她回忆:3月12日9时40分左右,她正在院子里忙活,突然听到了门外的求救声。等她出门时,邓军和自行车已经冲进了她家的桃园里。自行车下,则压着邻村人李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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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坏的设施仍然清晰可见 韦维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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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花家门口的急转弯道就是事发地 韦维 摄影
“我们赶快打电话报警、打120,救护车还没到,骑车的(邓军)就不行了。”万顺花说,李菊英并无大碍,治疗三四天后康复出院。
调查
事发路段非旅游路线,系村民自发修建的生产道路
“事发这段路路况很烂,这个村又是个旅游地,为什么镇上和村上不做好道路管理?”邓莲说。记者在2022年7月发布的《第三批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中,找到了花果村的名字。
3月31日,记者在31号路沿线看到,道路沿途有多处裂缝和表面破损。而在事发路段,六七十米的距离,海拔落差达10多米,且分布着一个近90°的弯道。同时,事发路段附近近两公里范围内,存在多处陡坡、下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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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军出事的地方是一段陡峭下坡路段 韦维 摄影
“这段道路没有设置减速装置,也没有陡坡急转弯等提醒标牌。”邓莲说,当地政府和村集体,应该知晓游客会从村道穿行,理应做好警示标志提醒和日常管理。邓莲看来,山泉镇乃至花果村都应承担邓军身亡的相关责任。
但山泉镇政府和花果村并不这么看。
“这条路不是观光旅游路线,也不是政府部门管理的备案公路。”指着全镇旅游开发规划图,山泉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与邓莲沟通中,镇政府工作人员反复告知对方:镇政府和区级部门发布的旅游路线并未将31号路纳入其中。
“这是我们的村民自发修建的生产路。”花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贺红艳介绍, 31号路修建于2011年前后,是本村桃园种植户们集资建设,道路宽度只有两米宽。建成10多年来,31号路一直用于运输农资、水蜜桃和沿线两户居民出行。 多年来,道路的清扫维护也一直由集资的村民和两户居民实际负责。
但近两年,随着户外徒步、“打野”等兴起,31号路被不少游客闯入。对此, 花果村“两委”组织人员,从前年开始在部分路段设置了简易的安全警示牌,以提醒过往行人和游客。 记者看到安装的提示牌尺寸比较小,写有“注意安全”“小心摔倒”等字样,但并未标出何处有陡坡、急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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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开始,花果村在部分路段设置了一批简易警示标志 韦维 摄影
思考
为从事旅游开发的乡村提了个醒:如何做好道路安全管理
山泉镇政府和村委会是否需要为此次事故担责?要承担多大的责任?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余超认为,这需要交警部门来认定事故责任,或者由司法部门裁定。目前,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余超认为,事发路段是村民自发修建的生产道路,并未用于旅游开发,而事发前,村委会已经安装了部分安全警示标志,尽到了提醒的责任。
“村委会不是交警部门,没法设置专业的陡坡警示标志。”余超说,从现场照片看,31号路的路面破损程度并未达到坑洼等程度。不过,这为不少从事旅游开发的乡村提了个醒:如何做好道路安全管理。
“我们建议, 发展乡村旅游的地区要对当地基础设施,特别是道路设施进行排险加固。 ”省乡村旅游协会会长李君说, 从道路出行安全等角度考虑,无论是地方政府备案管理的公路,还是村集体、村民自发建设的公路,都应进一步采取降坡、裁弯、补损等措施,尽量减少悲剧的发生。 李君说,在具体 经费筹措上,可以采取“地方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农户”共同分摊的方式逐步解决。
事实上,外省有过类似判例:骑车人钱某行驶至汉中某村自行修建的便民桥时,不慎从桥上跌入渠中溺水死亡,家属就此起诉索要赔偿。最终汉中市汉台区法院审理认为,因该便民桥应归该村村民集体所有,该村民委员会对案涉桥梁及路段有维护管理的义务,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随着乡村旅游的火热,花果村也面临着更多管理上的考验。3月31日,记者在花果村31号路遇到了不少徒步和自驾游客。
“这条路近,适合徒步。”来自成都青白江区的徒步游客周杰说,有不少网友在“旅游攻略”中提到,31号路是节约路程的“快速通道”。
“周末人多,一天能有一两百人。”万顺花说,这两年游客增加,她趁势开起了小卖部和农家乐。
“游客的闯入无法禁绝。”山泉镇政府有关负责人坦言,事故发生后,已经要求花果村“两委”组织加密了相关警示标志的布设,以提醒来往游客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