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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她像冰块一样捂不热!”婚后长期分居从未同房


速读:2024年11月,他被红娘带到花果园的一家婚介公司,仅见面两次,就与女子张某林闪婚。 刘阳是江西宜春人,1991年出生,在浙江宁波的工地上搞装修工作,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元。 自2025年2月起,刘阳来到贵阳花果园常住,向当地警方报警,并提供了自己被骗的资料。
黄河新闻网吕梁

2026-05-24 09:5

·山西黄河新闻网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吕梁分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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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报道),阿宽和阿婷经人介绍相识,两家本是远亲,2024年5月 订婚 、同年9月领证并举办婚礼。为迎娶女方,男方家庭按照当地婚俗,支出彩礼28.8万元、三金首饰9.1万元,再加上婚俗红包、婚宴酒席等,全部结婚成本超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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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近两年未行夫妻之实,丈夫:妻子较抵触,妻子:感觉不太适应

但婚后二人并未真正同居生活。女方以工作为由长期住在闽侯县出租房,每周才短暂回一次市区婚房。连先生表示, 结婚 整整一年半,女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同房,两人从未有过正常夫妻生活。男方多次私下沟通、双方家人出面调解,问题始终无解,男方无奈提出离婚,要求女方全额退还所有结婚开销,共计72万余元。

对此女方父亲反驳:女儿并非不愿意过日子。两人婚前婚检身体健康无问题,曾经尝试过 同房 ,但过程一直不顺利,加上双方心理紧张,久而久之抵触情绪加重。 彩礼 钱早已退还给小夫妻,只是男方拒不承认;且酒席、礼品属于自愿婚庆消费,不该由女方承担。女方愿意 离婚 ,但不认可高额退款,一切等待法院裁定。

调解员分析,两人均为初婚,缺乏婚恋相处经验,初期磨合不顺实属正常,劝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加强沟通、耐心磨合。

阿宽 到妻子阿婷的出租屋协商解决方案,阿婷没有出面。婚姻难以维系,男方希望女方退还72万元的结婚开销,女方肯定男方付出,但是具体退还数额希望通过诉讼解决。

律师表示,夫妻长期无 夫妻生活 ,虽非法定离婚事由,但足以证实感情破裂,加之婚期短,未履行夫妻义务,起诉离婚法院大多准予。

来源:福建电视台《帮帮团》、海峡都市报、纵览

贵阳花果园频现闪婚骗局:有男子花30万元领证21天后新娘跑了

贵阳市花果园的一间出租屋里,住着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男人。他们分摊房租,轮流买菜做饭。这群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经历:曾花费数十万元在此相亲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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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江西、湖北、福建等地的闪婚被骗受害人(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摄)

花果园位于贵阳市中心,曾是全国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常住人口达45万,300多栋超高层建筑涵盖住宅、商业、商务办公等,被称为“亚洲第一神盘”。近年来,一条闪婚骗局产业链在这里隐现,婚介公司、红娘等瞄准大龄男青年急于结婚成家的心理,宣传相亲两三天即可闪婚,招揽女子与大龄青年相亲闪婚。领证后不久,女子就以各种理由脱身离开,最终大龄男青年落得人财两空,家里一地鸡毛。

来自江西宜春的刘阳就是其中之一。2024年11月,他被红娘带到花果园的一家婚介公司,仅见面两次,就与女子张某林闪婚。20多天后,张某林以回老家奔丧为由离去,再也未回。刘阳放下工作,在贵阳持续蹲守并报警,警方立案侦查后,于2025年9月11日将张某林抓获归案。

2026年5月11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林诈骗罪一案。多名有着相似遭遇的男子旁听了庭审,也焦急等待着自己的案件进展。

男子花30万元闪婚,21天后新娘就跑了

刘阳是江西宜春人,1991年出生,在浙江宁波的工地上搞装修工作,一个月能挣七八千元。已经35岁的他一直未婚未恋,让家里老人很是着急。

2024年10月,刘阳的父亲托亲戚寻找红娘,后又经过两名红娘辗转介绍,刘阳被带到了花果园的烁禾婚恋服务公司,进行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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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花果园街区(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摄)

刘阳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的江西老家结婚彩礼要30多万元,而红娘告诉他和家人,说贵州这边的女孩多,还勤俭持家,于是他信了。来到贵阳后,他见了多个相亲对象,在与重庆永川籍女子张某林见了两面后,第二天就领证结婚了,女方比他大4岁。

“当时就跟她聊了些家长里短,问她有什么兴趣爱好。一是因为父母给了压力,二是想着自己年纪大了,想成一个家,就定下来了。”刘阳称,相亲时全程有人陪同,男女双方互相认可后,婚介公司报了32万元总价,包括公司的平台费、红娘的费用、女方的彩礼,最终讨价还价敲定29.8万元。直到婚后21天女方离开,他到重庆等地寻找,才得知这近30万元中女方只拿了12万元。刘阳要求张某林退还12万元彩礼,但对方只答应退5万元。刘阳没有同意。

自2025年2月起,刘阳来到贵阳花果园常住,向当地警方报警,并提供了自己被骗的资料。2025年3月,贵阳南明公安决定以接触性诈骗为由立案侦查。同年9月,南明警方以诈骗罪将张某林抓获归案。此外,法院也判决二人离婚。

刘阳提供的离婚判决书显示,他与张某林经婚介公司介绍于2024年11月12日认识,次日办理婚姻登记,同日张某林收到12万元彩礼。当年12月4日,张某林以其亲属去世为由离开刘阳未归。此后,刘阳怀疑张某林与婚介公司合伙骗取其财产,起诉离婚。张某林在法庭申辩称,其与刘阳感情较好,一直在等待刘阳的道歉,因此不同意离婚。

2025年4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经婚介公司介绍认识一天后就办理登记结婚,婚前双方没有充分的了解,也无感情基础,刘阳起诉离婚且态度坚决,故认定双方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判决两人离婚。

公诉机关指控 女方 以婚骗财,涉案婚介公司已被查处

2026年5月11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林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3月,被告人张某林与男子彭某某认识并发展为男女关系,同年11月张某林在恋爱期间,向彭某某谎称自己想学习当红娘,实则到贵阳以相亲女身份与被害人刘阳相亲。两人于2024年11月13日登记结婚后,张某林收取刘阳12万元彩礼,并跟随刘阳到其家中和浙江宁波生活,同时她向彭某某谎称自己是到浙江务工。

主题:女方|花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