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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部数字人广告法案生效!商家不标注AI生成提醒将被罚款


速读:【亿邦原创】 6月9日消息,美国纽约州“合成表演者(Synthetic Performer)”广告披露法今日正式落地生效。
2026年06月09日 12:17

【亿邦原创】 6月9日消息,美国纽约州“合成表演者(Synthetic Performer)”广告披露法今日正式落地生效。法案要求,广告制作/创作方在知晓广告含有“合成表演者”的情况下,须在广告内醒目标注“本广告使用合成表演者”。违规者将面临民事处罚:首次违规罚款1000美元,再次及后续每次违规罚款5000美元。

根据法案,“合成表演者(Synthetic Performer)”指借助生成式AI或软件算法创作、复刻、修改而成的数字影像素材,其视听效果模拟真人表演。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范围不限于AI生成内容,传统视觉特效算法制作的数字人像同样纳入约束;而模仿真实名人的数字形象,则仍适用现行形象权法规,不在本法管控范围内。

该法案修订了《纽约通用商业法》第396-b条,由纽约州州长凯西·霍楚尔于2025年12月11日签署(编号S.8420-A/A.8887-B)。该法案旨在规范生成式AI及数字算法打造的虚拟表演者在商业广告中的使用,是美国首部专门规范广告领域数字虚拟人像使用的州级立法。

法案同时设有若干豁免情形,电影、剧集、流媒体内容、纪录片、电子游戏等创意作品的宣传广告,若广告内虚拟人像的使用方式与原作一致,无需披露;纯音频广告、仅用AI为真人表演者做语言翻译的场景,不受该法案约束;报纸、电视台、流媒体、户外广告等广告发布方/平台不承担本法规定的披露责任。

分析指出,法案在“醒目披露”的具体形式、位置及版式上未作细化规定,执行标准仍有待执法实践与行业惯例明确。此外,特朗普总统已于2025年12月11日签署行政令,意在减轻AI行业监管负担,该法案未来还可能面临其他诉讼的挑战。

根据Cooley律所的建议,在纽约州投放广告的企业应尽快对现有广告项目及宣传物料展开全面排查,识别其中涉及数字人、虚拟形象及虚拟配角的内容,并将合成表演者的专项标记纳入创意审核流程。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完善与广告代理、制作公司及AI技术服务商之间的合作合同,明确合成表演者的识别与披露责任归属,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留档与上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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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告|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