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12条新措施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2025年12月03日 01:1
据新华社电 福建单列1200亩用地基础指标用于保障全省6个台商投资区项目建设;将重点围绕台胞台企关注的两岸税制差异、企业税费减免以及台胞在闽社保医保缴纳、 个人所得税 汇算、买房购车等税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和操作指导;对在台湾开设沙县小吃门店的台湾同胞,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助……
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2日在福州举行,发布了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第五批12条政策措施。
福建省台办二级巡视员徐晓菲在发布会上介绍,12条政策措施包括三个方面。在支持台企台商发展方面,加大台资企业用地用海保障;鼓励闽台(南靖)精密机械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建设等。
在优化台胞台企办税服务方面,开设台胞台企税费智能办税平台,设立台胞台企税务咨询专线,举办“税企面对面”涉台专场服务系列活动。
在推进对台商贸文旅交流合作方面,支持台胞开设沙县小吃门店。三明市每年提供200个名额,免费为台湾青年提供涵盖沙县小吃技艺、茶艺师、短视频制作、无人机操作等14类职业技能培训。此外,支持台湾旅游业者与南平民宿业者共同打造“武夷茗宿”品牌,支持台湾艺人来榕文艺演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2023年9月发布以来,福建已先后发布四批62条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响。
据介绍,2024年至2025年10月,福建累计面向台青提供实习就业岗位超2.3万个,台青来闽实习就业创业超6500人次。2025年1月至10月,福建新设台企数、实际利用台资、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均居大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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